新办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条件与材料

发布时间:2026-01-21 09:09  点击:15次

新办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条件与材料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办公场所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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