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自2019年7月1日起,国家新媒体监管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始有效执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这一保障网络视听节目品质和安全的规定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许可证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对于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标准化。
一、网络节目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承诺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许可证只有在企业或机构同意承担网络节目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责任时方可颁发。在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中,建议通过书面文本或者在线证明的方式进行,确保企业或机构与观众之间的服务承诺更加具体化。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在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过程中,该许可证的审批、年检、改革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节目生产单位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同时,要强化影视行业中的媒体责任意识,在拍摄等工作中关注作品的内容、情感传递以及宣传主题等方面,确保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媒体环境。
三、拥护自主创作
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应拥护自主创作这一核心价值观。作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提供者,应该树立不断推动创作创新的观念,积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和潜能,使制作水准更为丰富、多样、富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应保护知识产权,注重版权保护,传递积极的价值观,塑造广播电视节目优质形象。
四、强化品牌意识
在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中,品牌建设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唯有确立品牌战略,提高节目品质,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此外,应加强品牌保护,做好品牌管理,避免因抄袭、仿冒等违法行为损害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在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中,以上四点是我们要考虑的关键因素。总之,新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该以社会、法律、市场为基础,进一步推进业界的规范化管理,守护良好的广播电视节目生态,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