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核材料

发布时间:2026-01-21 08:30  点击:19次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核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主要人员材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b、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均可。)

4、办公场地证明;

5、企事业单位执照。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实地注册或者园区注册(园区注册后续办理纸质需要在上海有实际的办公场地,产证性质为商用或者商住两用);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

5、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章程,所有章程都要从工商部门调取,盖工商调档章,追溯到**股东;

6、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用工合同;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要求zui低学历为大专,并且已毕业2年以上,;有影视类中级以上职称者,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与业绩证明。无职称证书者,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视频片名的截加含有名字(不能用艺名)的字幕表截图并提供网址,每人需提供2部或以上。)

8、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9、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二部

业务经理:
朱本志(先生)
电话:
13003232397
手机:
13003232397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东路24号
我们发布的其他商业服务新闻 更多
电视节目制新闻
拨打电话
QQ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