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6-01-21 09:09  点击:11次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所需材料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视频产品、游戏产品、表演(节目)、艺术、动画等文化产品。

(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生产、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租赁、广播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在互联网上发布文化产品,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收音机。电视。游戏机和其他用户端,供互联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下载沟通行为;

3、展览、竞赛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活动。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

3、有确定的域名(域名备案必须以申请公司的名义备案);

4、有一定的网络文化管理方向(如音乐、动画、表演);

5、音乐动画必须先取得版权证书;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章程;

3、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文件;

5、业务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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