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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海切实要求

发布时间:2025-06-23 15:44  点击:5次

  企业只要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又被称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2004年开始国家严格管理,不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都属于不正常经营,将受到一定的处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我方可

  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公司章程;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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