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条件、审核步骤

发布时间:2024-03-19 15:25  点击:26次

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相关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申请因特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子信箱地址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其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经理(先生)
电话:
13012874800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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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B幢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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