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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SP经营许可办理条件以及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12 17:28  点击:6次

SP经营许可证介绍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资质,官方标准称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内俗称为SP(Service Provider)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业务代码:B25)。其详细业务范围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而必须取得的合法业务准入资质。


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地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跨地区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有至少3人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相关技术方案;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國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SP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办结时间:1个月

佳诺(深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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