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房屋需进行安全鉴定?A
(1)建筑物大修前。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者使用环境前。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7)应急鉴定、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房屋延长使用期限。
(8)使用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

二、房屋安全鉴定前期需要做什么准备?A
(1)确认房屋安全鉴定的目的、范围。
(2)提供房屋建设资料。包括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和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维修加固改造记录等,其中以结构专业施、竣工图最为重要。
(3)提供建筑物历史资料。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及受灾等情况(拆改结构或加建、扩建的需提供改造设计图或设计方案)等,涉及到地基基础问题时要提供地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