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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新规介绍)

发布时间:2023-11-23 14:33  点击:5次

    在我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凡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危化证

该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所拿到的经营许可证

首先,这些企业需要办理:

01、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收录的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

02、从事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果表明需要凭借许可经营的,同时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中未被收录的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


其次,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01、经营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02、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0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新设公司有六个月承诺期。

0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0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申请材料包括:

0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料等)及申请书(包含承诺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02

0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粪。

0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05.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

06、其他补充材料.


厦门闽粤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
林志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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