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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合伙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合伙人)

发布时间:2023-11-29 04:40  点击: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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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可按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私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注册个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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