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ODI泰国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的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下面列举两种情况: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若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则实行核准管理;该手续由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三个部门牵头审核,并颁发相应核准/备案文件,实践中将上述手续流程称为ODI备案。
泰国ODI泰国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的资料:
(1)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公司公章。
(3)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4)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对于股东是公司的情况,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及其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提供出资商业计划书、市场调查报告等文件,说明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环境分析评价(请提供摘要,具体由我司操作) 。
(7)提供境内、外产品简述,以及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并附上相关图片。
(8)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致北京市商务局/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对于并购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并购合同、协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以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