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个体户一定要开对公账户吗

发布时间:2023-12-14 03:17  点击:2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如果个体工商户开有公户,可以转帐给对公帐户;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不开立银行账户,如果没有开设公户,就用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实践中,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较为保险。


广东新财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小姐(先生)
手机:
18902262538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2号之一1014房(仅限办公)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个体户新闻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