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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合伙企业的所得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两类。对于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