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指南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以上的办理要求,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难度不是很大的,只要有相关的人员,准备基本资料就能办
申请材料目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需包含股权构成和资金来源证明,企业法人机构需同时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及简历复印件一份;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业培训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复印件一份;
办公场地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企事业单位执照复印件一份(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非必要,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非必要,委托办理时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常见问题解答
Q1: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对营业执照有什么要求?
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内容。
Q2:注册资金有无规定吗?对外资有限制吗?
答:注册资金已无要求,但不允许有外资介入。
Q3:工作场地如果是租赁的,需要什么材料?
答:房屋是租赁的,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Q4:办理人员是该公司工作人员,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吗?
答:要的,只有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办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