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律所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现在有两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转让
律所是非常干净的
没有处罚
三个合伙人可以给到一定时间的过渡期
场地的话可以迁走
也可以继续租赁
行政和财务没有什么费用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收购北京律所的打算
可以电话沟通
1988年12月,司法部下发《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打破了由国家包办律师事务所的传统格局,合作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开始出现。
1993年底,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发布《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这一方案确立了当代中国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1994年开始,允许港澳台居民报名律师资格考试,当年共有359名港澳台居民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