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
领事认证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领事认证的受理范围
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其他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申请:
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企业可以委托我司办理。
程序:
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
提交由中国贸促会(或其分支会)或中国相关机构出具的公证或认证的商业文件;
提交驻华使领馆认证所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条件:
提交的认证文件需符合领事认证受理范围的规定;
认证文件上的签字或印章清晰,且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认证,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专业办理阿联酋检测报告使馆盖章,各国使馆认证加签,中东各国签证,CCPIT证明书,各类产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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