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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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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62751513
- 发布时间
- 2026-01-22 08:04:00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是: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自我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法律依据】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