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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04-20 17:44:52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变更的事项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时,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在资管系统上提交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咨询服务范围: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变更过程中的监管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1、基于拟任人员的资质是否合适,胜任能力是否具备的前置预判;
2、解答工商变更期间的相关问题;
3、针对管理人实际经营情况,个性化出具变更方案;
(二)对所需的基础材料进行梳理和规范,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势全程辅助
1、根据管理人实际情况,进行律所的适当性匹配,出具变更法律意见书;
2、确认变更期间的材料的合规性,解答出现的问题;
3、全程跟进项目进度,定期确认各方进展情况,并在重要节点进行提示;
4、对于出现的协会反馈,和律师事务所协同出并提交具整改方案;
(三)按照变更申请的监管要求,提供报送系统规范性核查及调整服务
负责变更期间出现的系统填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从业人员管理平台等;
以上例举的服务内容为标准性质,实际提供的变更服务内容将根据管理人的需求进行调整,并且不局限于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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