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手机
- 13262751513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08:04:00
近年来,当「互联网+」遇到老龄化的加重问题,加上今年疫情的影响,使人们对健康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并促进了线上医疗医药的快速发展。
调查显示,我国有超过六成的人在去医院看病时都会上网搜索,从而反映出传统医疗行业医患信任的缺失,医生资源的分配不均衡等各种问题,这也就给了互联网医疗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机会,使得互联网和传统医疗行业巧妙的融合到了一起。
0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2017年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的消息一出,引起众多医药行业们的注意,该审批意味着实行了长达十余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审批取消了。接着,当年9月29日,又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A证审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证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医药行业的资质证书现在改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02
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特别注意: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意思是,必须有一个符合要求的网站)。
03
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他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