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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众恒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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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09-22 00:04:37
1、按油库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性质可分为独立油库和企业附属油库两大类。独立油库是指专门从事接收、储存和发放油料的独立经营的企业和单位。企业附属油库是工业、交通或其它企业为满足本部门的需要而设置的油库。2、按主要储油方式可分为地面(或称地上)油库、隐蔽油库、山洞油库、水封石洞库和海上油库等。地面油库与其他类型油库相比,建设投资省、周期短,是中转、分配、企业附属油库的主要建库形式,也是目前数量较多的油库。3、油库还可按照其运输方式分为水运油库、陆运油库和水陆联运油库;按照经营油品分为油库、润滑油库、成品油库等。4、油库按照油罐的总容积划分为小型油库,其容积为一万立方米以下,中型油库其容积为一万至五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其容积为五万立方米以上。
储油罐按结构主要有油储罐、燃油储罐、润滑油罐、动物植物油脂储罐等避免地基剪切破坏。按储存的油品性质可分为重油罐和轻油罐。同时要注意罐体四周的地表土的变化,按埋设深度可分为地上式、半地下式和地下式。使罐体的沉降不致太快,钢油罐如埋在地下或半地下,必须设有护墙以承受土压力。油罐区由多个油罐组成。在充水和放水时应重点检查浮顶升降的平稳性、密封性和导向部分的灵活性、中央排水管的渗漏等。每个油罐区一般储存一种油品。油罐区要有消防、防雷及防静电等设施。地上油罐区还要建立防火堤。要连续地进行沉降观测工作。
储罐使用国外的钢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选用国外钢制焊接储罐规范允许使用且国外已有使用实例的钢材,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材料生产国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且在该钢制焊接储罐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有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b)该钢材的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规范中相类似的钢材的技术要求。
c)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应当符合第4.3条的规定。
d)储罐施工单位应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
e)施工单位使用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考试。
f)国内使用且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大于390 MPa的材料,立式油罐厂家,应在学习借鉴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数据、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经技术评审机构评审同意后,方可试用。
g)国内材料制造单位生产国外牌号的材料时,应完全按照该牌号的国外标准规定的冶炼方法进行生产,力学性能试验的试样型式、尺寸、加工要求、试验方法等验收要求也应执行国外标准,批量生产前应通过产品鉴定。满足上述要求后,可按本条规定的国外钢材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