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北京华标信诚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 通风管道
- 耐火极限检测
- 防火检测
- 权威报告
- 检测标准
- GB/T17428
- 电话
- 18600770058
- 手机
- 18600770058
- 发布时间
- 2022-10-06 00:43:02
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 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或一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立方米/h计算(单台风机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立方米/h)。
(2) 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h计算。
(3) 中庭体积小于1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立方米/h。
3.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国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其排烟量按前室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
4.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0m。 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5.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6.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7.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8. 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9.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10.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11. 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2.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