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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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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2:09:01
灵活用工为企业节约了哪些人力成本?
入税进程加快,金税三期严管,加上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不得不通过采取裁员或降薪的措施节约成本,大量人才面临失业风险,人力成本负担重、财税合规难及招人难成企业用人三大难题。
在此情况下,“灵活用工”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成两会热点话题被代表多次提及,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其优势,寻求全新方式打破传统,从而摆脱危机或者转型升级。那灵活用工模式为企业节约了哪些人力成本?
在劳动雇佣关系的公司组织结构中,公司要为员工承担大量的成本支出,除了工资外,公司还要承担多项人力成本,如下:
1) 代表公司薪酬福利的成本、员工团建及其它福利成本;
2) 代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员工管理时间成本、带薪假、病事假成本等;
3) 代表公司人事纠纷的员工纠纷、解聘成本等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报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天津劳务代理招聘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在本市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1、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本市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2、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由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为本市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为劳务派遣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3、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本市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由本市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为劳务派遣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被派 遣劳动者不与使用上海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 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到需要劳动力的企 业劳动,天津劳务代理招聘服务,形成“有关系没劳动,天津劳务代理招聘企业,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在这 种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派遗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无法通过通过劳动 合同来约定。长期以来,上海劳务派遣在我国法律上基本上处于空白的 状态。这导致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 由此引发的争议无法及时处理,上海劳务派遣已在很大程度上被用人单 位当作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的一种手段。因此,通过法律来设定用 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对于明确划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各自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