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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汇龙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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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0-29 01:42:36
物流
洁净区内、物流应合理,佛山装修,不应有交叉往复现象。通道应设置净化室,物流通道应设置净化设施,GMP车间装修,对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应设置出入口。
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相互联系应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如气闸室或双层传递窗;洁净室与非洁净区之间应设置双层传递窗;传递窗或(和)气闸室应有防止同时打开的措施,措施一般采用联锁结构,或标注两边不可同时开启的警示性标识;不同空气洁净度区域之间的物料传递如采用传送带时,为防止交叉污染,传送带不宜穿越隔墙,医疗器械装修,宜在隔墙两侧分段传送;物料传递路线尽量要短,以利于操作和过程控制;传递窗、气闸室等物流通道应有如紫外灯等对产品消毒的要求和措施。
需洁净厂房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广东局2011年):
提示广东局2011年下文洁净度的要求描述需以新规范附录要求为准:汇龙expert-trust下的Download-87.html(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附录中洁净室(区)的级别设置原则汇龙净化整理汇总 )。
d) 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的设置宜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原则,使初包装材料的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0,000洁净室(区)内生产。
d1. 直接接触:如给药器、人工、导尿管等的初包装材料
d2. 不直接接触:如输液器、输血器、等的初包装材料
e) 对于有要求或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的无菌医疗器械(包括材料),GMP车间设计,应在10000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
e1.如血袋生产中的抗凝剂、保养液的灌装,液体产品的无菌制备及灌装。
e2.血管支架的压握、涂药。
备注:
无菌医疗器械包括通过终灭菌的方法或通过无菌加工技术使产品无任何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采用使污染降至低限的生产技术,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无菌:产品上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
灭菌:用以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确认过的过程。
无菌加工:在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产品的无菌制备及产品的无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使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无菌医疗器具:是指任何标明了“无菌”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附录gt;gt;附则(规范新替旧)汇总:
1.附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同时废止。
2.附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同时废止。
3.附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同时废止。
4.《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