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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工专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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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2-11-20 14:35:04
2、吊车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吊车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体(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可见度,吊车规格,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吊车,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吊车作业中如遇停电情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6、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
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7、吊车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将运送物放下。
8、作业完毕、应将料盘落地、关锁电箱。
9、吊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与机械的磨损.自燃的腐蚀局部损害难免,应间隔时间段涂刷保护油。
10、严禁超载使用。即超过承载吨数。
11、吊车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出现打结.压扁.电弧.化学介质的侵蚀。
12、不得直接吊装高温物体,对于有棱角的物体要加护板。
13、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所使用。
1)吊车起重作业前,吊车品牌,应进行起升高度限位器试验。有效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2)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时,必须到位并保证吊钩不能继续上升。
3)在起升高度较高的情况下进行起重作业时,小吊车司机应集中精力,听清、看清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4)当发生起升高度限位器触点接触不良或者主接触器触点粘连时,应排除故障后,方能进行操作。
禁忌
1)未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小吊车不准操作、
2)禁止把起升高度限位器拆除或人为失灵。
3)不应同时操纵起升机构和其他运行机构。
4)当发生起升高度限位器触点接触不良或者主接触器触点粘连时,应停止操作
2、 作业前应遵循先支腿,后动臂的原则;收车时应遵循先收臂,后收腿的原则。
3、 抬起重臂前应先放下起重滑车,滑车与吊头至少保持1米距离,方可抬臂;如需伸出起重臂,应根据伸臂高度,吊车报价,先放起重滑车,再伸臂。动臂及放滑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滑车不能碰到吊头。
4、 起重操作应遵循平稳原则,司机应考虑到杠杆原理、惯性及风阻等因素对起重性能的影响。
5、 作业时严禁露出下数第二节臂上的黄色或红色安全警戒线。
6、 伸臂或缩臂时起重臂仰角应不低于70°。
7、 起重过程中,严禁带重物伸、缩大臂。
8、 起重作业完毕收车时,应先平稳把起重臂缩回,并平稳放在大臂支撑架上,然后再收回起重支腿,并把取力器分离,方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