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
- 135-12876566
- 手机
- 13512876566
- 发布时间
- 2022-12-03 11:57:03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那么,劳务派遣的主体关系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的主体关系:
在这种劳动关系中,存在着三个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例如,张三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被派遣到了B公司工作。
在主体方面,A公司是用人单位,B公司则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张三建立劳动关系的为A公司。张三应服从A公司的管理,西青劳务派遣流程,也应服从B公司的管理。
在工资方面,一般来说劳动者张三的工资由B公司支付给A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A公司支付,西青劳务派遣,这也是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及时发工资的理由为:用工单位还没支付给我,所以我不能支付给你。
劳务派遣的优点和好处
1、“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
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西青劳务派遣代理,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西青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2、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的机制。
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年休假的享受规定是什么?
1、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什么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