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韬智软 注册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

发布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10-00000000
手机
18610060078
发布时间
2022-12-05 11:20:24
产品详情






商标被提异议

如果商标被他人异议了,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 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异议及其处理的具体流程如下: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 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版权异议商标,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撤回商标异议,限期补正。4、做出异议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异议公告

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个工作日。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标代理人、 版权代理人组成,实力过硬、具备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人员组成;从事商标业务多年,经验丰富,平台内商标资源众多。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代理机构!





商标异议答辩书

1、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商标异议,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注册商标异议,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2、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国韬智软(图)-注册商标异议-商标异议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检索,商标购买,商标续展”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商标交易,商标超市,商标纠纷,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答辩”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国韬智软在商标注册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吕经理(先生)
电话:
010-00000000
手机:
18610060078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
行业
商标转让 北京商标转让
我们的其他产品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