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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1 13:48:18
登记: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由境外企业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口登记。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内,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场所迁址,或者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适用范围等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续展登记: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变更登记: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内,获证企业改变产品的中文或外文商品名称、申请企业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