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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4-16 10:48:27
对于排污单位信息有变化和违证排污等情形,应分析与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差异,并说明原因。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可根据《2019年名录》规定,排污证手续,结合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查看所属管理类别。排污证手续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排污证手续办理,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按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各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污证手续办理报价,按时申领或自行登记。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于现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或省级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则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