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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4-21 02:10:09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污登记表。其中,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向分别向市、县(区)级环保的部门提交通过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东莞环保审批验收,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或者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擅自降低管理类别填报排污登记表等违w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后,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如企业延续申请时,涉及以下变动的,环保审批,请直接选择重新申请,同样可以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如企业延续申请时,东莞石排环保审批,有如下内容需变更的,可在延续申请中一并修改,包括:
(一)基本信息变更(法人、联系人、联系人等);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