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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6 16:25:33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企业注册地址租赁到期前,应联系地址方进行续费或更换新的地址进行迁出,以免造成企业住所异常,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工商变更的流程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四)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五)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七)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迁入本市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迁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见说明4)
7、迁入本市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8、迁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1份),经审查档案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补齐相应材料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迁出本市的,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原件1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注册资本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