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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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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03-19 15:25:45
一、办理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3、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4、营业地租赁协议 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7、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缴费证明、或租房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8、工商、税务、组织机构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年满18周岁。
2、企业应当是法定企业。
3、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内的主要设备、设施和技术能力,且这些能力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接收和转播等业务的特殊要求。
4、企业必须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性、合规性。
5、企业必须符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要求。
三、相关知识
1、广电节目分为三类,分别是基础级、中级、,企业需要提供完整的节目单及其素材。
2、在申请广电节目经营许可证前,企业需**行节目审查,由广电总局或各级节目审查机构负责审核。
3、经过规范的程序,企业将获得有效期为5年的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