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院很难对当事人自行搜集的电子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确认。因此,当事人通过自行截屏、拍照、录像等方式在、微博、抖音等平台取得的电子证据很难被法院采纳。而经过公证后的证据相比于未经公证的书证、物证等而言,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公证机构也往往会根据事实及现有证据提供保全方案,让证据形成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