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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4 1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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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注意遵守当地的监管要求,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转口贸易根据货物流通渠道主要包括两种模式:
一种是货物流不进入中国境内的“离岸转手买卖”,即货物并未入境,国内中间商分别与境外上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买卖货权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作为贸易中间商,一般通过低买高卖间接获取差价利润,此为传统的转口贸易。
第二种为再出口贸易,即国内兴起的保税区转口贸易(又称转卖),是指境外商品由供货方发货至中间商指定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在特殊监管区存放后又运到境外转卖第三国。
在国际收支申报中,这两类分别申报在“离岸转手买卖”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
(一)审慎选择客户
“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是银行开展转口贸易结算和融资的前提条件。在受理新客户及新业务前,银行须做好客户准入,从业务源头予以把关。
(二)严格审查交易的合理性
银行办理业务时,应深入了解和充分掌握企业办理转口交易的动因。审核客户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应只局限于其单笔业务,而是要结合客户的主营业务、历史交易、本外币结算情况、财务数据等进行深入审查。建议从以下方面审查交易的合理性:首先,订立两两合同条款时是否遵循一般商业惯例,如是否存在“低买高卖”。
(三)做好“三流”环节的监控与核查
银行应加强对客户整个转口贸易链上的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的监控与核查。
1.单据流
(1)交易合同
原则上,上游合同买方应与下游合同卖方一致,采购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一致、物品数量一致、装运时间段吻合、起运港与目的港一致。转口贸易收应大于支,有价差且价差合理。账期与产品的销售回笼周期相符。如若出现买卖合同差价极小甚至价格倒挂、基础交易价格偏离商品市场正常供求定价等情况,则需要重点尽调审核。转口贸易赚取的是上下游的差价,因此具有一定的隔离性,如果上下游合同从格式、措辞、签署方式上高度一致,则应多加警惕。
(2)货权凭证
银行应重点审核涉及货物流转的提单或仓储凭证的真实性与性。一是企业应有正本提单或能提供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即保税区手的交易,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二是原则上应审核全套提单以确认货权的转移,同时提单的背书必须连续。
2.资金流。无论是“先收后支”或“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收付汇方式,除严格执行相应政策规定外,银行应做好账户管理,建立客户账户资金监管台账,分别针对企业正常的资金流与转口贸易项下资金流进行监控,涉及融资业务还应确保融资期限与货款回款期限匹配。银行同时还需关注并监测企业的转口贸易收支偏离度。
3.货物流。银行需通过有效可行的方法对货物的实际流转作进一步的核实。从目前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来看,可以通过第三方网站进行查询,如,可以查询到航次、航线、集装箱等关键信息。如交易货物在保税区或保税仓内,银行则可选择现场走访仓库方式,掌握交易货物的流向并形成走访报告。
转口贸易产生的条件: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转口贸易已有数百年历史,伦敦、鹿特丹、新加坡是**的转口贸易港。战后转口贸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发展甚为迅速,并成为这些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需要做第三国转口贸易,也不是产品一遇到反倾销就一定需要用转口运输来为国外进口商bi税。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做转口贸易运输,一般综合考虑的因素有:是否需要配额、货值、反倾销税率、产品类别及转口运输增加的成本等。一般情况下,对于哪类产品需要去做转口贸易,转口运输,须考虑以下六种情况:1.出口需要配额且配额价格比较高的产品,如服装出口需要配额的年代,用第三国中转方式,配套第三国原产地证及相关出口全套文件,可节省的费用比较可观。现在的日用陶瓷出口土耳其也需要配额,该类产品可考虑做第三国转口贸易。
转口操作和正常出口的费用比较: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必须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独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必须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必须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
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
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贸易进程而不得
不求助于第三国原产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