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清远泽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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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投标网
- 证书有效期
- 三年
- 可服务范围
- 全国范围
- 手机
- 18818477003
- 发布时间
- 2023-12-16 03:56:34
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含水土保持、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实行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全过程归口管理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管理工作应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 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公司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鼓励发展环保产业,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必须依法保护环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清洁和文明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保护工作应与节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密切结合。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