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金港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价格
- ¥6000.00/件
- 主营业务
- 香港公司注册,年检,报税审计
- 所在地
- 香港,深圳,北京,上海
- 电话
- 0755-332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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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0-22 07:59:47
收到税表后正确处理方式
根据香港税局要求,纳税人一般要在税表发出日期起的一个月内申报交回税局。
对于新注册香港公司来说,如果收到的是第1份税表(一般18个月内会收到税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在税表下发日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完毕(通常是1个月内申报,首次会自动延期多2个月的时间)。
如果不是首次收到税表,之前是做“零申报”的公司,那么,需要在税表下发日期后的1个月内申报给税局;或之前正常做账审计报税的香港公司,年结日选择在3.31和12.31的公司,可以向税局申请延期,若年结日是选择其它时间的,则一般需要在1个月内申报。
如果没有在以上规定期间内申报利得税,就会收到利得税表罚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