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会觉得保健品高大上,做成保健品更能体现产品价值,尤其是一些药食同源的产品,类似于药膳一类的产品,多数都是想申请保健品小蓝帽。
其实,大多数的产品,除了保健品外还有更好的选择。下面给大家普及一下
健字号:俗称“小蓝帽”,是保健品的批准文号,申请时间一般在2-3年,费用也不会低于80万。保健品的备案申请时间很长,费用昂贵,且目前国内保健品安全问题频发,相关部门对于保健品的各项政策还在讨论中,申请难度也很大。所以保健品的申请成本高、难度大、时间长、销售风险高,很多企业承担不了这样的申报成本,我们会建议客户考虑申请食字号。
食字号:很多以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食品,都具有保健,如人参、乌梅、阿胶、薏苡仁、蛹虫草等,这些食品配方都通过申请食字号获得大规模生产和销售的资质,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相比之下,食字号是所有批文类型中申报时间短的,费用也比较低
秘方如何推入市场
中药外用产品想要正规销售,就要办理合法的产品“明”手续,即产品的批文。申报批文不仅可以使产品合法流向市场,不用担心“假药”风险,还可以拓展销售渠道,进行品牌传播,扩大度。
很多企业的纯中药外用产品,例如湿药膏、腰椎间盘的药膏、皮肤病的药膏、脚气膏、纯中药的黑膏药、中药外敷药粉等等,在选择批文类别时,往往不清楚怎么选。
不同类别的批文意味着申请的时间、费用、申报主体、生产厂家要求、销售渠道以及承担的风险不同。
如何将三无产品变合法,首先生活中我们常会见到‘’秘方‘’这些字眼,有吃的,有抹的,有贴的,有的产品确实有一定效果,但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往往是一包包,一片片,一瓶瓶,在相关部门的眼里,这就是三无产品,严重者有可能会定性为假药........
那么我们需要产品本身通过检测报告得知是合格的,还需要有符合资质的厂家来生产,怎么做呢?河南杰东药业,专业解决中药产品合规销售问题,小宋今天一一为您讲解,外用的分为:消字号,医疗器械,外用保健用品号,口服的有小蓝帽、还有药食同源的食字号
消字号,顾名思义起抑菌作用,产品命名:抑菌液,抑菌膏、抑菌粉,产品生产出来获药房 公司,诊所,医院的,以妇炎洁为代表产品
外有保健用品号,以某某某保健膏、保健液、保健粉来命名,流通各大养生馆、理疗店、美容院等场所
医疗器械,一般市面上做的一类的多一点,像冷敷凝胶,液体辅料,穴位压力贴等,万通筋骨贴等产品也是销量担当
食字号,属于在口服中申报时间短,费用低,好通过,产品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再加成分来命名
以上产品基本概括 市面上部分产品类型
河南杰东药业有限公司携手北京杰东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专注产品手续以及代加工十余载,您身边的认证,一直秉承办不下来全额退款,客户至上的原则,欢迎随时合作咨询!
政策越来越紧
行业越来越严格
消费者意识越来越强
您还存在侥幸心理吗?
您还无视手续合法问题吗?
如果你有好的秘方产品因为缺少合法手续不能上市销售,欢迎咨询北京杰东认证,我公司下辖一家保健用品厂,一家食品加工厂,一家消毒用品厂,可以满足各种客户不同产品加工需求。
北京杰东消字号、健字号、食字号、妆子号等中药产品批号。
各种口服、外用OEM贴牌加工
我公司专注消字号批号申报工作10余年,熟知消字号产品申报规范,为客户提品批号申报、包装设计、产品加工、营销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客户提品合法上市风险服务。
消字号产品OEM贴牌加工选择杰东认证,365天持续为你跟踪服务
何为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也叫企业执行标准 / 产品执行标准:是指对企业对所生产产品的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
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企业将这一标准在其发布后,递交给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备案编号就是产品执行标准号。
产品为什么要做企业标准备案?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产品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产品执行标准备案)就像我们的一样,只有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了才有号码(产品执行标准号),我们才能合法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在这个社会无阻碍的活动,否者就是“三无”,那么产品也是一样的,产品只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把执行标准号打印在外包装上,再加上生产厂家的生产证号,质量监督局或者消费者知道你产品备案了,那么你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否则产品将随时面临被举报下架的风险,并面临一些其他法律风险。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管理政策问答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局化妆品司收集、整理了化妆品业界比较关注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问题,并逐一进行了解答。
问:什么原料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
答:根据《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
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原料预期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符合化妆品的相关属性,才可以按照化妆品新原料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如某种原料发挥作用的使用方法是通过口服或者,不符合《条例》对化妆品使用方法的描述,即“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或者该原料的使用部位、使用目的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则不能够按照化妆品新原料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
同时,根据《规定》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资料应当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客观、准确地描述新原料的性状、特征和安全使用要求。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成分应当相对明确,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按要求提交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