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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12 16:47:39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反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呢制作许可证的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椎。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1.申请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全面,听取申请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电视及项管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