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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鑫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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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28 15:13:44
一、办理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通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平台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及电子材料。
线下申请: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申请的,可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三份),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核心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需提供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
原许可证(仅增项、改级或换证时);
分公司申请需提供法人书面授权文件。
2、受理与审查
受理时限: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
予以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补正通知:材料不全或不合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不予受理:涉及以下情形之一:
申请项目非特种设备许可范围;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
被吊销许可证未满3年。
3、鉴定评审
评审准备:申请单位需按许可类别准备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场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技术资料。
评审流程:
鉴定评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评审日期;
现场核查重点: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能力(如焊接工艺、无损检测);
评审结论:分为“符合条件”或“整改后符合条件”,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
4、审批与发证
审批时限: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发证结果:
符合条件:颁发《特种设备生产/充装许可证》(有效期4年);
不符合条件:出具《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