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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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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10-17 10:24:39
利得税(企业所得税)
离岸收入豁免:若利润源自香港以外,且未在香港经营实质性业务,可申请免税(需提供交易流程、合同等证明)。
资本利得(如股票买卖收益)不征税。
两级制税率:首200万港元利润按 8.25%,超出部分按 16.5%(适用于非集团企业)。
集团企业:需共享200万港元免税额度,整体税负仍低于多数国际金融中心(如新加坡17%)。
税率:
免税政策:
薪俸税(个人所得税)
累进税率:高 15%(远低于内地45%),或按收入净额15%的固定税率(两者取低值)。
免税额:基本免税额13.2万港元/年,另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
增值税/销售税
无增值税(VAT)、消费税:显著降低跨境贸易成本。
二、行业专项优惠科技与研发
研发开支加计扣除:符合资格的研发项目可获 300% 税务扣除(如人工智能、生物科技)。
专利盒计划:源自香港专利的利润税率可降至 5%(需通过知识产权署认证)。
金融与资产管理
基金免税:符合条件的基金(如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利得税全免(《2025年基金修订条例》)。
家族信托:离岸信托收益不征税,仅对香港本地资产征税。
绿色经济
碳交易补贴:购买碳配额支出可抵扣应税利润(上限为利润的20%)。
三、国际税收协定优势避免双重征税:香港与50+国家/地区(包括内地、欧盟)签订协定,股息/利息预提税低至 0-5%。
内地优惠:
CEPA协议:香港企业投资内地服务业可享企业所得税 15%(标准25%)。
大湾区补贴:前海、横琴等地额外减免(如横琴企业所得税 9%)。
登尼特在香港、马来西亚、海南、成都、深圳、广州、东莞、北京、厦门、泉州、南昌、义乌、上海、霍尔果斯等都设有服务中心,您可以去以上任何一个办理中心找登尼特咨询顾问咨询办理。联系我们: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