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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财亿诺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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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00/件
- 品牌
- 中企国邦(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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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10-18 09:33:31
提供管理人登记备案、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服务!!!
股权基金备案代办,合伙型基金备案代办,发改委创投备案,帮您轻松搞定备案难题!!!
①上海证券类基金管理人公司,1000%股权转让
企业名称:上海xxx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左右
3、登记时间:2015年左右
4、注册区域:上海
5、注册资金:实缴50%以上
6、机构类型:证券类
7、在管规模:2只 1000万左右
8、是否会员:否
9、是否有投顾资格:否
10、工商与协会信息一致:一致
11、公司是否有对外债务,与未完成合同:无
12、高管团队与普通员工是否仍在职且已经缴纳社保:正常
13、是否可配合代持/先发产品:是
14、高管及公司是否有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无
②深圳股权类基金管理人公司,1000%股权转让
企业名称:深圳xxx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
3、登记时间:2021年
4、注册区域:深圳
5、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
6、机构类型:股权类
7、在管规模:1只 2000万左右
8、是否会员:否
9、是否有投顾资格:否
10、工商与协会信息一致:一致
11、公司是否有对外债务,与未完成合同:无
12、高管团队与普通员工是否仍在职且已经缴纳社保:正常
13、是否可配合代持/先发产品:是
14、高管及公司是否有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无
随着私募基金跨境投资业务增多,法律意见书需同时满足中基协备案要求与境外监管规则,成为跨境合规的核心挑战。我们的跨境业务法律意见书服务,提供「中外监管适配 + 多法域论证」专项方案,助您在全球投资中筑牢法律防线。
一、跨境业务法律意见书核心难点
监管规则叠加:需同时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美国《投资顾问法》等多法域要求
结构复杂性:涉及 QDLP/QFLP 架构、VIE 结构、红筹模式等特殊架构的合法性论证
文件跨境认证:境外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需完成「当地公证 + 使领馆认证」三级程序
二、我们的跨境服务三大核心能力
(一)多法域法律适配
架构合法性论证:
▶ QDLP 基金:引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办法》,说明境外投资范围合规性
▶ 红筹架构:联合开曼律师出具《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合规意见》,证明不违反境内返程投资规定
资金流动合规:提供《跨境资金收支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说明》,附外管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截图
(二)跨境文件处理
双语法律意见书:中英文对照版本经「法律术语库」校准(如将「side letter」译为「补充协议」而非「单边协议」)
认证流程导航:针对不同国家 / 地区,提供专属文件认证指南:
国家 / 地区 | 主体资格认证流程 | 周期 | 合作机构 |
美国 | 州务卿认证 + 中国驻美大使馆认证 | 4-6 周 | 美国商会中国代表处 |
香港 |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司法部转递 | 2-3 周 | 香港律师会 |
(三)跨境监管沟通网络
境外监管预沟通:通过香港证监会、美国 SEC 中国办公室等渠道,提前确认跨境业务监管口径
国际案例库:收录 50 + 跨境投资法律意见通过案例,如「中概股回归基金」「RCEP 区域投资基金」等
三、典型案例:复杂跨境架构合规通关
某东南亚投资基金采用「境内管理人 + 新加坡 SPV + 马来西亚有限合伙」三层架构,我们的服务步骤:
法律层面:协调新加坡律师出具《SPV 设立合规证明》、马来西亚律师出具《有限合伙协议法律意见》
政策层面:引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说明投资区域合规性
系统层面:在 AMBERS 系统「特殊架构说明」模块,详细标注各层级法律主体的权责划分
终该法律意见书成为中基协「跨境业务备案参考范本」,基金顺利通过备案并获得境外主权基金注资。
四、跨境业务专属权益
国际律所联盟:对接全球 20 + 主流跨境律所,提供「一站式多法域法律意见」
试点政策速递:优先获取海南自贸港、上海浦东跨境投资试点新政策解读
外汇合规工具:赠送《跨境资金流动合规自查表》,涵盖 20 项外汇监管风险点
立即咨询跨境法律专家,获取《2025 年跨境投资法律意见书指南》。让服务助您跨越国界合规鸿沟,在全球资产配置中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