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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8 17:43:21
年底企业面临利润虚高问题,通过有限公司 0.5% 核定征收政策可有效消化缺票成本,降低税负。以下是具体介绍:
政策依据与优势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 号),对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残缺不全等情形的企业,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核心优势:有限公司核定征收政策下,企业所得税按 0.5% 核定,税务机关不再审核企业实际成本,直接按开票额的 0.5% 核定利润,综合税负可控制在 3% 以内,便于企业预测和规划,同时新设的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与传统公司风险隔离。
具体操作流程
评估规划:分析企业缺票具体情况,确定适合分流的业务范围,如将采购、咨询、服务等无票支出业务分流到新公司,测算预期的效果。
架构搭建:选择政策稳定的税收优惠园区,如重庆、河南等地的部分园区,在园区内新设有限公司,并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资格,建立规范的内部业务流程。
合规运营:确保业务真实,做到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服务流 “四流合一”。新公司与主体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主体公司向新公司支付款项,新公司按约定开具发票,并留存好相关业务资料,如服务记录、采购清单等。
案例分析假设某有限公司年底有 300 万的缺票成本,利润虚高。若采用核定征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为300×0.5%=1.5万元。若不采用该政策,按照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通过有限公司 0.5% 核定征收政策,可直接节省企业所得税75−1.5=73.5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