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当代中医药研究发展中心(通常指以中医药研究、开发、推广等为主要业务的机构,可能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或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办理流程因机构性质、所在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以常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和一般企业性质为例,介绍大致办理流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中医药研究发展中心
前期筹备
确定业务范围和宗旨:明确中心将开展的中医药研究领域(如中药材种植研究、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医药产品研发等)、服务对象以及发展目标等。
组建筹备组: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组成筹备组,负责具体的筹备工作,如起草章程、筹备资金等。发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数量符合规定(一般不少于5人或3个单位)。
筹集资金:根据中心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确定启动资金数额,并通过合法途径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
确定场所:选择适合开展中医药研究活动的场所,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和卫生等要求,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起草章程:章程是中心的基本准则,应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产生及罢免程序、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等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申请登记
名称核准:向当地门提交名称核准申请,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提供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的基本情况、拟设立中心的名称等信息。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由筹备组撰写,说明申请登记的原因、理由、业务范围等)。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中医药研究发展中心一般需要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需先获得其批准)。
场所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验资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中心已筹集到规定的注册资金)。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工作经历等)。
章程草案。
审核与审批: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可能实地考察场所、了解筹备情况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说明理由。
后续事项
刻制印章:持登记证书到机关的点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办理税务登记: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银行:选择合适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用于中心的资金收付和财务管理。
企业性质的中医药研究发展中心(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前期准备
确定公司名称: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名称查重。
确定股东及出资方式:明确股东人数、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股东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根据中心的业务规划,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如中医药研究、中药材种植、中药制剂研发、中医药技术咨询等。
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应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
注册登记
核名: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核名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拟设公司名称等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注册材料:
公司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
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审核与领取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
后续事项
刻制印章:持营业执照到机关的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印章。
办理税务登记: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核定税种和申报方式,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银行:选择合适的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用于公司的资金收付和财务管理。
其他许可或备案:如果中心的业务涉及特殊领域,如药品研发、生产等,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