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指南:对企业要求及费用介绍

发布
北京经典世纪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价格
¥3500.00/件
工商注册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转让股转
收购股权
电话
18911744094
手机
18911744094
微信
18911744094
发布时间
2026-01-27 21:39:35
产品详情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指南:对企业要求及费用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正》是企业合法开展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版权交易及代理交易活动的法定许可。2025年1月20日起,随着相关行政法规修订,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被取消,但从事电视剧制作仍需取得该许可正。北京作为全国传媒产业核心,对许可正办理的咨质审核、材料规范性要求严格,且存在区域化细则差异;经典世纪—李轩洁。

 

以下情形的企业需依法申领许可正

1、制作电视剧、网剧、微短剧、综艺、纪录片、动画片;

2、从事广播节目、音频剧、有声书等内容生产;

3、提供节目版权代理、发行、交易服务;

4、以“影视制作”“内容创作”“文化传媒”等名义对外签约并收费。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及北京市实施细则,申请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

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可申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可核名时直接添加或变更经营范围)。

 

(二)资金条件

申请之日前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包括广电、工商、税务等领域)。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保障:北京虽未像某些省市明确低注册资金数额,但审批时会考察企业实缴资金或银行资信证明,建议实缴资金≥100万元(可提高审批通过率,体现资金实力)。

 

(三)专业人员

有三名以上(含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专职人员,并提供: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在本单位缴纳);

专业范围包括:广播电视编导、导演、摄像、录音、编辑、动画、编剧、播音主持、影视美术等。

至少一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中级的从业经验(如五年以上广播电视制作经历并有代表作)。

 

(四)固定场所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场地),面积建议≥50㎡,并能满足节目策划、剪辑、存储等工作需要。

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1年)。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节目制作质量管理制度、节目内容审查制度、设备管理与安全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合法。

 

在北京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正》,是企业进入影视内容制作行业的法定门槛。审批的核心在于人员咨质、场所固定、制度健全。虽然审批流程严格、周期较长,但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拥有完善的产业生态和丰富的资源优势。

 

成功的关键:提前规划,确保核心人员咨质真实有效;准备充分、真实的申请材料;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管理制度;保持与审批部门的良好沟通。

北京经典世纪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
李洁(先生)
电话:
18911744094
手机:
18911744094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7-10号楼)8号楼5层601(注册地址)
邮件:
1139731202@qq.com
行业
公司转让 北京朝阳公司转让
我们的其他产品
电视节目制相关搜索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