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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500.00/件
- 旅行社公司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范围:旅游业务
- 提供三名导游证
- 材料撰写、场地指导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9-16 08:10:00
上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操作步骤:申请条件与资料要求汇总
在上海设立旅行社并开展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其委托的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核心条件与资料要求汇总。
一、 核心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与资金:申请企业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固定经营场所:需拥有产权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且必须为办公或工业用地,满足业务经营需要。
必要营业设施:需配备2部以上直线固定、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并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专业人员配备:
需有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需有不少于3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且导游人数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20%。旅行社需与这3名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质量保证金:取得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需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二、 核心资料要求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申请书》及企业章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场所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履历表及相关资格证明。
至少3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旅行社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
三、 办理操作步骤
名称核准与注册:进行网上名称审核登记,随后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般需包含“旅行社”或“旅游管理”字样,经营范围需包含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
提交申请:备齐上述所有资料,向拟设地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审查与现场核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对经营场所、营业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发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缴纳保证金:凭许可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0万元质量保证金的缴纳。
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项严谨的系统工程,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范均可能导致审批延误。建议企业在筹备初期便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场地、人员及资金,确保合规、高效地获取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