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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1 20:22:20
资产管理(XX)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资产管理(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 认缴万元,出资期限年XX月XX日)
成立日期:年XX月XX日
注册地:XX省XX市XX区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以营业执照载明为准)
转让比例:原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持有的公司 股权
二、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定价依据:以公司年XX月XX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万元为主要参考,结合标的"零经营、零债务、零异常"的干净状态协商确定。转让方已完成税务申报,受让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取得完税证明后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干净无异常"四项核验承诺
转让方及标的公司郑重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工商层:公司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股权冻结/质押,近 X 年按时完成年报公示;
税务层:电子税务局状态正常,非"非正常户""风险纳税人",无欠税、无未结稽查案件,开票及申报记录完整可查;
司法与债务层:无未结诉讼、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对外担保、无民间借贷、无隐性负债。公司及全体股东已在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无异;
银行与社保层:对公账户无冻结、无久悬,无社保/公积金欠缴,无未结劳动争议。
上述承诺可在签约前由受让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尽调验证,验证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四、债权债务切割条款
本次股权变更签署日之前,本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税务欠款、担保责任、未决诉讼及一切或有负债,均由原股东承担;变更完成后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及变更后的公司承担,与原股东无任何关联。
如变更前存在未披露的隐性债务、担保、税务补缴及滞纳金等,皆由转让方承担。如造成受让方直接或间接损失,转让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支付损失金额 30% 的违约金。
五、转让方式及联系
本次转让采取 [公开挂牌 / 协议转让] 方式。凡有意受让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XX 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受让方资质证明材料。
转让方联系人:
联系:
联系地址:XX
受让方联系地址:XX
六、工商变更说明
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转让方就股权转让所得依法申报纳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持完税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同步办理税务、银行、社保等信息的股东变更备案;
若标的公司经营范围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且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事前备案/会商的,变更前须先取得区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书面同意文件;
整体变更周期:材料齐全情况下 7-15 个工作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含金融办前置审批时间);若涉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前置审批,整体周期预计 25-45 个工作日。
七、税费承担
依据"先完税、后工商"的法定程序,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个人所得税:转让方为自然人的,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 20% 个税,由受让方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转让方为法人的,转让所得并入年度应税所得,按 25% 税率缴纳;
印花税:转让双方各按转让金额的 0.05% 缴纳;
转让方不得通过 0 元/低价转让规避纳税,否则税务机关将按净资产核定转让收入并追缴税款。
特此公告。
转让方:(盖章 / 签字)
受让方:(盖章 / 签字)
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