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2-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2-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2-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 30000.12-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

发布
安徽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价格
¥100.00/样品
资质
CMA CNAS
周期
7-10工作日左右
服务范围
全国
电话
19956099398
手机
19956099398
微信
19956099398
发布时间
2026-08-20 08:37:41
产品详情

GB 30000.1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GB 30000.12-2013

标准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和标签。

二、术语和定义

自热物质:除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量供应就能够自热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此物质或混合物与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不同之处在于仅在大量(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数小时或数天)才会发生自燃。

三、分类标准

分类依据: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第3部分33.3.1.6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类别划分:

类别1: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或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2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3m³的包装件内;或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0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450L的包装件内。

类别2: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并且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00℃下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

四、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

确认物质或混合物是否为固态或液态。

通过特定实验,观察其与空气反应后是否自热,以及自热的程度和条件。

根据实验结果,与分类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确定所属类别。

指导:

对于固态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试验,应使用所提供形状的物质或混合物。如果为了供应或运输目的,所提供的同一化学品的物理形状不同于试验时的物理形状,且据认为这种形状很可能实质性地改变它在分类试验中的性能,那么对该种物质或混合物也应以新形状进行试验。

如果筛选试验结果能够与分类试验结果有充分的相关关系,使用了适当的安全限度,则可不适用自热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程序。筛选试验实例包括气流热安定性测试(Grewer Oven)、大量粉末瓶别试验等。

五、标签

标签要素:

化学品名称:清晰标注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名称。

危险类别:标明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具体类别(如类别1、类别2等)。

信号词:使用“危险”作为信号词。

危险说明:准确描述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性质,如“自热;可能微烧”或“数量大时自热;可能燃烧”。

防范说明:提供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指南。

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信息等。

标签设计:

尺寸:确保内容清晰可读。

颜色:采用对比色,以增强视觉辨识度和警示效果。通常,危险象形图为黑色火焰在白色背景上,红色边框。

粘贴位置:在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容器的显眼位置粘贴标签,以便快速识别。

安徽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经理(先生)
电话:
19956099398
手机:
19956099398
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新蚌埠路与唐河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国(合肥)数字创意产业园1105
邮件:
1620734087@qq.com
行业
检测服务 合肥检测服务
19956099398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