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报告用途
- 自检、合规
- 检测范围
- 出口欧盟包装
- 报告周期
- 7-12
- 电话
- 13760668881
- 手机
- 13760668881
- 微信
- 13760668881
- 发布时间
- 2026-09-21 10:09:25
PPWR(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法规编号 (EU) 2025/40,是欧盟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并于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强制实施的新一代包装监管法规。
它取代了实施近 30 年的旧包装指令 94/62/EC,核心变化在于:
简单说,从 "各国自己看着办" 变成了 "欧盟一刀切直接管",更严、标准更统一。
二、对什么产品有要求?
适用范围极广: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空包装还是带包装产品,无论材质(塑料、纸、玻璃、金属、复合材料),无论欧盟本土生产还是第三国进口,全部受管制。
具体涵盖:
· 组合包装(多件组合的外包装)
· 服务包装(餐饮、外卖、酒店用品包装)
·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⁶⁺) 四种重金属总含量 ≤ 100 mg/kg(0.01%)
· 必须进行测试,准备欧盟符合性声明 (DoC)和技术文件
· 每种 PFAS(非聚合物类):< 0.025 mg/kg(25 ppb)
· PFAS 总和(含聚合物类):< 50 mg/kg(50 ppm)
· 包装企业必须重新设计产品、替换材料(如去 PFAS、提高再生料比例)
· 检测认证行业迎来大量新增需求(重金属检测、PFAS 检测、可回收性评估、技术文件审核等)
4. 贸易层面:形成新的 "绿色门槛" 对出口欧盟的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而言,PPWR 是继 REACH、RoHS 之后又一重要的绿色贸易壁垒。不合规产品将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面临罚款、召回甚至禁售。企业需提前布局材料替代、检测认证和供应链管理,否则将失去欧盟市场准入资格。
对出口企业的即时行动建议:8 月 12 日已过,当前最紧迫的是完成重金属四项检测和(如涉及食品接触)PFAS 检测,并准备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
——————————————————————————————————————————
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
相关资讯
美国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实施,核心法规位于21 CFR第170至189部分。FDA采用"物质审批"模式,即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的每一种物质都必须经过FDA审批或许可。审批路径主要有三种:一是食品添加剂请愿,适用于新物质审批;二是食品接触物质通知(FCN),申请人提交新物质安全性数据,FDA在120天内如未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有效,但FCN具有"专属性",批准仅对申请人及其授权供应商有效;三是阈值豁免(TOR),适用于暴露水平极低的物质。FDA还认可GRAS(一般公认安全)物质和先前已批准的物质。FDA管控重点是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和迁移暴露量,企业需通过迁移测试证明膳食暴露量低于安全阈值。与欧盟"正面清单"模式类似,FDA也有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但管理方式更灵活和个案化。美国没有统一的食品接触材料符合性声明要求,但企业需保留合规记录以备FDA检查。
PFAS(和多基物质)限制是PPWR新增的最受关注的要求之一,也是对食品包装行业影响的变化。PFAS是一类含有至少一个碳原子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因其优异的防水、防油、防污和耐热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接触包装中,如防油纸、烘焙纸、爆米花袋、快餐包装、纸杯内壁涂层、复合软包装等。大量科学PFAS在环境中极难降解,被称为"yongjiu化学品",长期暴露可能对肝脏、免疫系统、发育系统造成损害,并增加某些的风险。PPWR第5条第5款明确规定,自2026年8月12日起,食品接触包装中禁止含有超过限值的PFAS物质。这一规定意味着,凡是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都必须确保其PFAS含量符合法规要求,否则将禁止投放欧盟市场。对于长期依赖含氟涂层实现防油防水功能的食品包装企业而言,这一要求迫使其加快材料替代和工艺升级的步伐,寻找不含PFAS的替代方案成为行业的共同课题。
(EU)No 10/2011是欧盟针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专项法规,也是塑料食品包装出口企业必须遵守的核心法规。该法规建立了"联盟清单"(Union List),明确列出了允许用于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起始物、添加剂和聚合助剂,只有清单上的物质才能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还为清单中的许多物质设定了具体迁移限量(SML),即每千克食品中允许迁移的毫克数,以及总迁移限量(OML)为10mg/dm²或60mg/kg。企业需要通过迁移测试证明塑料包装在模拟食品接触条件下不会超量迁移有害物质。测试通常使用食品模拟液,如蒸馏水(模拟水性食品)、3%醋酸(模拟酸性食品)、10%或20%乙醇(模拟酒精类食品)、植物油或改性聚苯醚(模拟脂肪类食品),根据包装的实际用途选择合适的模拟液和测试条件。10/2011法规还要求塑料材料和制品必须标注"食品接触"标识(如酒杯和叉子符号),并在标签上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该法规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多次修订,企业需要关注版本,特别是2024年以来关于双酚A、某些增塑剂等物质的限制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