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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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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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制和标签整改是PPWR合规的落地环节,也是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检查的重点。在文件方面,企业需要为每一种出口欧盟的包装编制符合性声明(DoC),DoC应包含法规要求的全部要素,并由授权签署人签字。需要编制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设计规范、BOM表、检测报告、可回收性评估、EPR注册证明、标签设计稿等,技术文档需保存至少5年(可重复使用包装10年)。在标签方面,2026年8月起需要确保包装上标注了经营者信息(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2028年8月起需要按照欧盟统一标准标注材质分类标识和回收指引。如果包装宣称含有再生材料或具有环保特性,必须确保宣称有充分依据并标注具体数据,避免"绿色洗白"风险。对于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还需要在产品页面上传EPR注册号和DoC等合规文件,否则可能被平台下架。企业应专人负责PPWR合规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获取性。在与欧盟进口商合作时,应主动提供全套合规文件,配合进口商的合规审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欧盟对食品包装的监管拥有一套完整且层级分明的法规体系,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包装材料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向食品中迁移有害物质,从而保障消费者健康。这一体系以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为基石,该法规确立了食品接触材料必须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材料不得对健康构成危害、不得导致食品成分发生不可接受的变化、不得降低食品的感官特性如气味和口感。在此框架之下,欧盟针对不同材质分别制定了专项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针对塑料材料的(EU)No 10/2011法规,该法规建立了允许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物质清单,并规定了具体迁移限量(SML)和总迁移限量(OML)。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纸张等材质也各有对应的协调标准或成员国法规。除了食品安全层面的要求,欧盟还通过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对包装的环境性能提出要求,2026年8月12日起实施的PPWR法规正是这一领域的里程碑,它将食品包装的安全管控与循环经济要求紧密结合,形成了从原材料选择到废弃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
从旧指令94/62/EC升级为PPWR法规,这一转变不仅仅是法律形式的变化,更代表着欧盟包装监管理念的根本性升级。旧指令作为"指令",允许各成员国在转化为国内法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和差异空间,导致欧盟内部出现了各国包装回收目标不一、标签体系混乱、生产者责任缴费标准各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市场准入障碍。PPWR作为直接适用的法规,统一了全欧盟的包装环保标准,企业只需满足一套规则即可进入全部27个成员国市场,大幅降低了合规碎片化带来的负担。法规形式也意味着力度的显著增强,各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可以直接依据PPWR条文对不合规产品采取扣留、召回、罚款等措施,而无需等待国内法的转化。PPWR引入了大量量化指标和强制性要求,如可回收性分级、再生塑料含量比例、包装空隙率上限等,这些硬性指标比旧指令的原则性规定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也对企业的产品设计和供应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