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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后起的汽车产销强国日本,每年的报废汽车数量也十分惊人。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显示,日本一年约有500万辆汽车被报废。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在2005年之前,日本每年有十几万辆旧车被非法丢弃。鉴于此,2005年日本颁布《汽车循环法案》,该法案规定,日本消费者要在购买新车时缴纳回收再利用费,并要求在用车辆在法律实施后3年内缴纳回收再利用费。
这些费用包括5项:ASR(汽车破碎残渣)、安全气囊、氟里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缴费后车主会获得盖章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证明,车辆不能通过年检。回收处理费用由汽车生产企业来设定。因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考虑这个费用,因此汽车生产企业不能对费用随意设定。
有了立法做后盾,日本政府将2015年实现95%的回收利用率确定为今后汽车回收利用发展的目标。为此,许多制造商在设计和制造汽车时将易于循环利用这一因素考虑在内。社会大众及媒体对《汽车循环法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首先我介绍一下汽车循环利用法的制订背景,这个图是日本回收利用法实施前报废汽车的一个处理流程,在日本,报废汽车每年大概有四百万台左右。我们在考虑废车处理问题时,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我们比较日本和欧洲的一些情况。首先,我们看一下日本的情况,在日本丰岛,九十年代曾经发生过150万吨的ASR的非法丢弃事件,在另一方面,在欧洲九十年代,废车的不法丢弃也成为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们详细说一下日本的一些情况,报废汽车就如同这个流程一样,我们将其视为商品,并不是视为废弃物来处理。但是在九十年代,废旧汽车的填埋场所日益紧张,处理成本高涨,最终造成了氟利昂气囊的不法处理,ASR的非法丢弃也有所增加。
我们讲一下汽车循环利用法与汽车制度的开发情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