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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万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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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4-17 19:26:00
房屋拆迁补偿价存在的问题
(1)土地的补偿价没真正的体现。有些城市现行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是结合成新得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最程度上反映的是房屋这一物理本身固有的有形状态价,评估,而不能正确反映这一房屋实体带来的经济效用价值,更不能反映土地这一无形资产价,资产评估事务所,当然这一最终结果普遍反映补偿价低这一结论。没能充分地考虑房地产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因数,公司资产评估,而是将土地与房屋重置价合并计为基准价,资产评估公司,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测算,其结果必然导致同质同量同价的土地其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大的其土地价格高这一歪理;(2)政府部门干预较多,甚至于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体现其政绩,压价、压成本、坑民、损民、与民争利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
重新测量鉴定和评估权
(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双方可以申请评估。
(2)对面积有争议时,双方有权申请测量。
(3)对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中准价格,双方均有权申请评估。
(4)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5、承chu人的权利
承chu人可以与出chu人协商提前终止合同,针对搬离及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以后的补偿款全部给付出chu人。如果协商不成,承chu人有权得到相应安置补偿。承chu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也有权不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此时必须采取产权置换,并且置换后的房屋仍由承chu人继续租赁。